QZY-JWC-W049(A/0)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提前实习问题的暂行规定
(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一日)
为规范教学管理,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现对学生提前就业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:
一、提前就业一般限于学生毕业(顶岗)实习期间的应聘就业。
二、在校内学习计划未完成前,原则上学生不得提前应聘就业,教学单位不得批准个别学生提前就业。
三、如果因某些用人单位的特殊需要,教学单位组织学生集体提前就业,必须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,并同时有教学计划变更报告、学生完成后续课程学习任务的方案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四、对于确实有必要提前就业(如境外就业、就业岗位高收入、岗位质量高或其他特殊原因)的学生,原则上只能提前至实习前2个月左右,并需要完备以下手续:
1.学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(招生就业指导中心、教学单位各存一份);
2.学生填写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》,有学生家长的签署的意见,并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(招生就业指导中心、教学单位各存一份);。
3.学生填写的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书》,并有学生在“个人承诺”栏目的亲笔签名(教务处、教学单位各存一份);
五、凡提前就业的学生,后续课程均免修不免考,要回校参加正常的校内考试,否则不予以毕业,如实习点在外省,则可以在实习点组织考试。
六、对于没有经过批准,实习前擅自外出应聘或就业而缺课的学生,按旷课处理;对不按本暂行规定办理手续而提前就业的学生,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对没有履行正常手续在外应聘或提前就业而发生意外的学生,责任由学生本人及相关责任人承担。
七、从2010级开始,推行“2+1”培养模式,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二年,在校外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一年,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,便于学生的应聘就业。但对部分情况特殊的专业,经过严格验证和审批后,可以实行其他培养模式。
附件:
1.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
2.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书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
| 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年月 | 贴照片处 | |||||||||||
| 院 系 | 专 业 | 学 历 | ||||||||||||
| 班 级 | 籍 贯 | 学 制 | ||||||||||||
| 政治面貌 | 民 族 | 身 高 | cm | |||||||||||
| 生源所在地 | 市 县(区) | 邮政编码 | ||||||||||||
| 家庭地址 | ||||||||||||||
| 本人联系方式 | 手机 | 家庭电话 | ||||||||||||
| QQ 号码 | 电子邮箱 | @ | ||||||||||||
| 落实单位方式 | 学校推荐( ) 亲友推荐( ) 校友推荐 其他( ) E —mail | |||||||||||||
| 单位名称 | 邮政编码 | |||||||||||||
| 单位地址 | 拟上岗日期 | |||||||||||||
| 单位联系人 | 联系人电话 | |||||||||||||
| 用人单位意见 |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| 家长意见 | 家长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家长手机: 家长身份证号码: | |||||||||||
| 班主任意见 | 班主任签名: 年 月 日 班主任联系电话: | |||||||||||||
| 系部意见 |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| 教务处意见 |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| 财务处意见 |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|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意 见 | 签名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备注:1、毕业生须如实填写有关情况,经家长、用人单位、院系、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提前上岗。 2、毕业生填写时请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书写,字迹要清晰,页面保持清洁。请贴小一寸彩色照片。3、所有相关部门加意见盖章后,最后由学生将提前就业审批表、提前就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二份,原件交就业指导中心,复印件交教务处与所在系,经登记后提前就业的手续方办理完毕,否则后果自负。
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提前就业申请书
| 姓 名 | 性别 | 院(系)部 | 专 业 | ||||
| 班 级 | 学号 | 申请提前就业时间 | 提前就业岗位 | ||||
| 详 细 申 请 理 由 |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| ||||||
| 提 前 (实习) 就 业 学 生 个 人 承 诺 | 本人承诺,在提前就业期间做到: (一)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。 (二)提前实习(就业)前,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及相关费用,提前实习(就业)期间在校外发生的所有费用,均由自己承担。 (三)维护自身在就业期间的各种合法权益,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,学校只负责对本人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进行鉴证登记,协议具体内容自负全部责任。 (四)努力工作,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大学生应有的形象。 (五)根据教学计划认真自学未修完的课程,按学校安排依时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查和考试。如考核成绩不合格,由学校根据有关制度处理,不向学校提出任何特殊照顾要求。 (六)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个人安全,提前实习(就业)期间如在工作岗位发生法律纠纷、人身意外或经济赔偿事件,全部责任个人承担。 承诺人: 年 月 日 | ||||||

 
              
     
 
 



 
 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
 
    
        
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